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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省综治委授予2008年度全省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1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08年,全校上下继续按照中共江西省委、省综治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学校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宣传教育。经过考核评比,我校被省综治委授予2008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这个荣誉的取得是来之不易的。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被省综治委评为2006200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被授予江西省“平安单位”称号,今年是第三年被省综治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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