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机动车出入停放管理办法》
南昌航空大学机动车出入停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实现进出校园车辆分类通行,根据《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南昌市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方案》,以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批准,学校将前湖校区和上海路校区设立为停车场,在保证学校自有车辆停放的基础上面向社会适度、有偿提供停车服务。
第三条 保卫处是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机动车停放收费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校区大门智能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负责校园机动车的停放和收费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停车场地的建设。
第四条 对在校园内停放和通行的机动车实行分类管理,其中:
(一)免费停放通行车辆:
1.学校公车;
2.学校教职工(含在编职工及聘用合同制职工)及其配偶的车辆;
3.学校或各单位临时聘用的员工;
4.在读全日制学生的车辆。
(二)实行收费的车辆,包括:
1.教职工直系亲属(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父母、子女)的车辆;
2.购买了上海路校区住房的校外人员的车辆;
3.在学校从事经营、务工或租住在校园内的校外人员的车辆。
4.临时进出校园的车辆。
第五条 严禁出租车在校园内等客、揽客。出租车进入校园20分钟内免收费用,如超过时限,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第六条 其它免费通行停放车辆:
1.上级主管部门来校视察、大型活动来宾车辆及其他进校办理公务车辆,出校门时凭各单位向保卫处领取的《公务通行卡》免费通行。
2.因执行公务需要进校的公安、消防、抢险(水电、煤气、通讯)、救护、环卫、邮政等特种车辆,出校门时车辆驾驶员应出示有效证件待管理人员核对登记后免费通行。
第七条 机动车辆的进出由学校大门智能门禁系统进行管理。车辆进入校园时,无需停车取卡。符合条件办理学校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其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数据库。临时进校车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八条 学校大门实行道闸管制,一杆一车,如因跟车等原因造成道闸、车辆损坏,由车主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照交通标识行驶,注意减速慢行、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校园内禁止鸣笛。
第十条 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车辆必须在划定的车位线内有序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严禁车辆停放在学校严管路段(区域)、人行道和绿化草地。
2.车主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车辆的各项保险手续。
3.车辆停放后,锁好门窗,车上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谨防遗失。
4.停放车辆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剧毒等危险品,擅自携带造成事故的,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5.未经许可,外来大客车和货车不得在校内过夜停放;建筑施工车辆须在建筑工地停放。
学校只提供停车服务,不承担车辆保管义务,对进校机动车辆在校期间发生的刮擦碰撞等损坏和车辆及车上财物遗失、被盗等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 对违反《南昌航空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各类车辆,保卫处有权采取贴条警告、锁车告诫、校园曝光、清障拖车等措施,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禁止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原《前湖校区机动车出入停放管理办法》(校保卫字〔2014〕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南昌航空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办理实施细则》
2.《南昌航空大学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1
南昌航空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办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管理,依据《南昌航空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南昌航空大学机动车出入停放管理办法》等学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办理A证--《车辆免费通行证》
(一)学校公车
由车辆公用车辆所属单位提供办证所需材料包括:
1.车辆保管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车辆行驶证原件(现场校验用);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车辆所属单位公章)。
(二)学校教职工(含在编职工和聘用合同制职工)及其配偶的车辆(限办理2辆)
办证所需材料包括:
1.工作证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2.车辆行驶证原件(现场校验用);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教职工所在单位公章)及联系电话;
4.行驶证登记为教职工配偶的车辆,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籍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教职工单位公章)。
5.每年年底依据人事处提供的在编教职工名单进行核对,将离职等人员车辆进行清理;
6.教职工及配偶名下无机动车,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父母、子女车辆办理通行证的,需所在单位证明该车辆为其工作使用,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免费办理一个车辆通行证。该证每年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续办:工作证、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证明、与车主的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学校和各单位临时聘用员工的车辆(限办理1辆)
办证所需材料包括:
1.人事处或各单位提供的聘用关系证明(聘用合同),注明聘用期限;
2.车辆行驶证原件(现场校验用);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所聘单位公章)及联系电话。
(四)在读全日制学生的车辆通行证(限办理1辆,严格控制,原则上不予办理)
办证所需材料包括: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其家长和所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校本部颁发的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现场校验用);
3.学生本人车辆行驶证原件(现场校验用);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及联系电话。
二、办理B证--《教职工直系亲属车辆通行证》
(1)办理对象
学校在编教、离退休职工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的车辆。
(2)需提供的材料
1.车主与在编教职工的关系证明(加盖教职工所在单位公章)、户口簿;
2.车主与离退休教职工的关系证明(离退休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或户口簿);
3.车辆行驶证原件(现场校验用);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教职工所在单位公章)及联系电话。
三、办理C证--《外来购房户车辆通行证》(仅限上海路校区使用)
(1)办理对象
在上海路校区宿舍购买住了住的房校外人员的车辆。
(2)需提供的材料
1.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现场校验用);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四、办理D证--《接送附校、幼儿园学生车辆通行证》
(1)办理对象
在幼儿园入托的幼儿、附校上学的学生家长需接送学生的车辆,车辆进入校园即停即走,不做长时间停放(每次不超过2个小时)。
(2)需提供的材料
1.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幼儿园或附校提供学生的入学信息(加盖公章);
2.车辆行驶证原件(现场校验用);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五、E证--《其他车辆通行证》
(1)办理对象
根据校内经营服务性单位的性质,凡在我校从事经营、务工或租住在我校校外人员、食堂承包户、经营性商户、商业街商户、校内通讯公司工作人员、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的的车辆。
(2)需提供的材料
1.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现场校验用)、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现场校验用);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主联系电话。
4.租住户需提供租房合同、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办理。
六、《公务车通行卡》的领取使用
《公务车通行卡》由保卫处统一制作,并按固定编号配发给各单位使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并做好《公务车通行卡》的使用登记,续领时必须提供上批次的使用台账的复印件,用于与收费系统核对。
校内大型会议、专项活动的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由保卫处统一安排车辆进出校园。伪造或将《公务车通行卡》不用于公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每月保卫处在校园网上公布各单位《公务车通行卡》使用情况。
七、通行证的期限与注销
(一)使用期限
免费通行车辆(A类)每年审核一次,若教职工调离本校后,其所持车辆通行证即失效。
B、C、D、E类以及其他类通行证在包年/包月期内有效,逾期如未续费则自动失效。
(二)注销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注销其通行证,情节严重者还将其车辆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
1.有冲岗、跟车等违规行为;
2.在校园内超速行驶,扰乱交通秩序,危害校园安全;
3.故意遮挡或套用他人车牌;
4.有违规停车等行为5次以上(含5次)者。
八、办证地点及联系人
(一)前湖校区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3863707
办公地点:前湖校区保卫楼1楼
(二)上海路校区
联系人:汪老师,电话:88207123
办公地点:上海路校区保卫楼2楼
附件2
南昌航空大学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一、临时停放收费标准:
学校前湖校区和上海路校区均为一类区域,参照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 | 前湖校区 | 上海路校区 |
免费时间 | 无 | 无 |
首次计费 | 第一小时3元 | 第一小时3元 |
2-5小时 | 每小时加收1.5元 | 每小时加收1.5元 |
6小时以上 | 每小时加收3元 | 每小时加收3元 |
24小时封顶 | 30元 | 30元 |
备 注 | 停车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
二、包月、包年停放收费标准:
通行证 类别 | 前湖校区 | 上海路校区 | ||
B类 | 300元/年 | 300元/年 | ||
C类 | 100元/月 | 1000元/年 | 100元/月 | 1000元/年 |
D类 | 500元/年 | 500元/年 | ||
E类 | 150元/月 | 1500元/年 | 150元/月 | 1500元/年 |